天津滨海新区日前出台《关于鼓励绿色经济、低碳技术发展的财政金融支持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鼓励利用财政金融政策发展绿色经济、低碳技术。《办法》规定,对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,所发电力用于生产、照明等方面的项目,将按项目投资额30%给予财政补助,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;对利用风力发电的项目,按照项目年上网发电量综合考虑补助,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;对利用生物质气化进行供气、发电和工业化生产,垃圾焚烧发电以及垃圾填埋气的回收利用等项目,按项目投资额30%给予财政补助,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。
对潮汐、波浪、海水温差等海洋能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项目,将按照研发项目研发费用的10%给予补助,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。推广应用项目按项目投资额20%给予财政补助,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;对利用地源热泵,按照供热(冷)面积给予30-50元/平方米的财政补助,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。此外,采用循环经济链接技术工艺形成资源共享、实现区域最小排放以及利用各类废弃物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,具有显著节能、节水、节材效果,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的项目,将按照不超过总投资的10%给予补助,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。 |